財政部北區國稅局LED燈管更換採購案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3/08/28




機關代碼 A.7.5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縣桃園市三元街156號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3)3396789分機1820
傳真號碼 (03)3396589
電子郵件信箱 NH17191@ntbna.gov.tw



標案案號 103060
標案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LED燈管更換」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 1,733,94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3,9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3/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20元
文件代收費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不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3/09/10 17:00
開標時間 103/09/11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縣桃園市三元街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縣桃園市三元街15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履約地點 桃園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 件、執業執照、開業照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 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 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燈管測試報告書。
(五)產品型錄(或規格書)。
(六)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七)燈管腳座符合CNS或UL等相關標準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其他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2.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請廠商於招標 文件所定開標時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 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被授權人無法攜帶印鑑前來開標,應攜帶蓋有該印鑑之授權書並由該被授權人以簽名代替蓋章。)
3.查詢押保金同意書。
(二)其他:
1.本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
2.履約事宜請詳招標規範。
3.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出席投標廠商自備環保杯,本局恕不提供紙杯。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取:網址http: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四)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上網領取者,依政府採購領投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20元領標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縣調查站(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9號;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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