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台灣電力公司耗電型燈具改裝T8LED燈具1批

案件地點: 跨省 高雄市

案件狀態: 進行中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4/06/05




機關代碼 3.13.31.18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聯絡人 陳冠廷
聯絡電話 (07)5519271分機286
傳真號碼 (07)5513309
電子郵件信箱 u435762@taipower.com.tw



標案案號 1090400010
標案名稱 高雄區處耗電型燈具改裝T8LED燈具1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 1,860,22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4/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20元
文件代收費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1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094900060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06/15 17:00
開標時間 104/06/16 09:3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07/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45日曆天交貨(含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預算及採購金額] 預算金額:新台幣1,860,220元整(未稅)、採購金額:新台幣1,953,231元整(含稅)、[押標金] 新台幣80,000元整、[履約保證金] 新台幣160,000元整、[保固保證金] 新台幣50,000元整。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履約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1.收款銀行:壹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 款帳號:93041090400010,帳戶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 號:82781090400010,帳戶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辦公時間向事務課陳冠廷領取(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須檢附圖說費100元整之收據(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 號:58111094900060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二、本案已上電子領投標系統且允許電子領標,網址 為:http: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
[標函投遞]: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投標廠商聲明書及 各項證件影本應裝入資格封后與價格封(標單)一併裝入綜合封交寄。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上班時間內。3.本案可以電子投標。4. 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5.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決標方式]:以總價決標,報價數量不足或增加者,所投報價單無效。本公司採取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報價金額高於預算金額為無效標,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預算金額不含稅。
[其 他]:1.投標廠商須檢附需求規格書第二條(一)及(二)所有各項資料,型錄並註明規範、廠牌及型式等。與本規範相關部分請於型錄上逐一標示(若為原文者 請標示中文),未附型錄或型錄上未依規定標示或檢附不全者,均視為不合格。2.交貨時依本案規範辦理及檢附指定之證明文件。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5313375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109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 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3)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 FREE,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南部地區調查組:高雄市三民區博愛1路300號14樓、15樓,電話總機:07-3235586
(6)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02-23667364
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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