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鬥毆事件可能迎來解決「內部人」契機

9日晚,雷士照明董事長王冬雷在北京召開媒體座談會,除了表明「鬥毆事件」是「吳長江一方先動手」以外,他還表示「雷士照明如果不清除吳長江,最多只有12個月到24個月的壽命。」

昨日,吳長江「消失」一天後終於現身。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不接受所謂的董事會對自己的「指控」,自己將會通過正規途徑進行維權。

王冬雷:吳長江挑戰公司底線

「我和吳長江沒有個人恩怨,沒有矛盾。但是非常遺憾,他一次又一次挑戰公司底線,董事會的底線。」在9日晚的媒體會上,王冬雷更表示,雷士照明如果不清除吳長江,最多只有1到2年的壽命。

王冬雷所說的挑戰上市公司底線,指的是吳長江「屢次涉嫌通過不同的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王冬雷指出,罷免吳長江的真正原因是其在雷士照明的關聯交易,已經對董事會甚至整個上市公司造成了威脅。

王冬雷說,三週之前的三件事,讓他十分震驚,「第一,我知道了吳長江嗜賭成性,並欠下4億賭債;第二,他計劃瓦解公司的供應商鏈條;第三,他隱瞞董事會與三家公司簽署20年協議,這三件事都是打破底線和原則的。」他還表示,一旦相關證據蒐集齊全,將提交警方處理。

吳長江:指責是子虛烏有

「(王冬雷所為)都是違法的行為,無論是從刑法還是從公司治理上來說,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吳長江十分氣憤。當記者詢問,到底是哪一方先動手,他 表示「無論哪一方先動手,都是不應該出現的!」吳長江說,「我是上市公司的執行董事,還是總裁,我有權利知曉!(他們)卻完全沒向我告知,這就是以大欺 小,欺負我們小股東!」他表示,此次罷免決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他將通過合法的途徑進行維權。

對於關聯交易一事,吳長江完全否認。他表示,早在2012年就有這方面的說法,「當時不是通過上市公司完成的這一動作,所以不用通過董事會。而且授權都是收了錢的,這種付費授權的形式,怎麼又成了我的關聯交易呢?」

而「澳門賭博」一事,則讓吳長江在電話裡笑開了,這些「指控」是空穴來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解決「內部人」的契機

據悉,雷士照明董事會作出罷免吳長江的決議之後,辦理移交的工作人員不僅在雷士重慶總部、而且在雷士萬州工廠也受到了阻撓。分析人士認為,從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雷士照明其實存在創始人吳長江的嚴重「內部人控制」問題。此次事件或將需要司法力量介入,才能得到最終解決。

內部人控制是指現代企業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控制權)相分離的前提下形成的,由於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導致了經營者控制公司,即「內部 人控制」的現象。籌資權、投資權、人事權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經營者手中即內部人手中,股東很難對其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由於權利過分集中於「內部人」,因此 在股東及其它利益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

此前,吳長江兩次被迫離開雷士照明,均有支持者的竭力支持。

2014年1月,與賽富亞洲交惡並被迫出走的吳長江高調宣佈「回歸」,在與閻焱等資本方的賭局中「勝出」。在此期間,雷士照明員工、經銷商、供應商 均成為吳長江支持者,吳長江找到德豪潤達作為聯盟,將手中約11.8%的雷士照明股權轉讓給德豪潤達,支持後者成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東,並獲得信任,重 返雷士照明,並出任CEO一職。同樣在2005年,吳長江第一次被迫離開雷士照明時,也是因全體經銷商「倒戈」,並要求吳長江重掌雷士照明,後才得以穩住 陣腳。

據王冬雷團隊介紹,截至本次事件之前,大股東德豪潤達未向雷士照明派遣管理人員。「我們收購了雷士之後,一個管理人員都沒有派。我們信賴吳長江和他的團隊能把雷士管好。但後來雷士照明董事會發現了吳長江的不當行為,掏空上市公司、觸犯了雷士董事會的底線。」

不過,對於此次事件,經銷商的態度卻不同以往。雷士照明一名資深經銷商無奈地告訴記者:「我們該幹嘛幹嘛,我們已經習慣了(各種風波)。」他說,「目前各種訂單和銷售沒有受到什麼影響,工廠還在正常接單。」

此次事件後,吳長江能重回雷士照明的勝算或已不再。投資銀行家王世渝感言到:「事情遠比罷免複雜。吳長江成為中國產業史上唯一三次被資本方趕出來的企業家。這是第三次,一次比一次險惡。第一次是錢,第二次是權,這第三次可能失去江湖。」


參考來源:重慶晨報、中國證券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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