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更正公告)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園內道路智慧型LED路燈燈具採購

案件地點: 跨省 基隆市

案件狀態: 進行中

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公告日:104/06/24




機關代碼 3.9.32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二號
聯絡人 許小姐
聯絡電話 (02)24622192分機1113
傳真號碼 (02)24631720
電子郵件信箱 miaochih@mail.ntou.edu.tw



標案案號 104I-097
標案名稱 校園內道路智慧型LED路燈燈具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 2,121,63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4/06/24
原公告日 104/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20元
文件代收費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不提供現場領標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4/07/06 17:00
開標時間 104/07/07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翌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2個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審查登記合格經營採購標的相關之業者,領有下列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04年6月17日更正投標標價清單,項次1、2更正為LED路燈(55W 4000K)、LED路燈(70W 4000K),餘規格、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均不變,投標標價清單已重新上傳,請廠商自行更正或重新下載使用。
104年6月22日更正標封,收件截止時間更正為104年7月6日17時0分止,餘項目不變,請廠商自行更正或重新下載使用。
104年6月23日更正採購規範及投標標價清單,色溫變更為"中色溫",餘項目不變,請廠商自行更正或重新下載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校園內道路智慧型LED路燈燈具採購 01     104/06/17 第01次傳輸公告內容
校園內道路智慧型LED路燈燈具採購 01 01 104/06/18 第01次傳輸公告內容
校園內道路智慧型LED路燈燈具採購 01 02 104/06/23 第01次傳輸公告內容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註: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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