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簽署重大資產重組框架協議 購LEDvance 100%股權

木林森發佈公告稱,9月28日,公司與和諧明芯(義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全體股東簽署了《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

協議主體包括:
甲 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和諧明芯(義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乙方一:義烏和諧明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執行事務合夥人:珠海和諧卓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乙方二:和諧卓睿(珠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稱,甲方擬向乙方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收購乙方所持有的標的資產。同時,甲方擬向不超過 10 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

鑑於方案仍處於論證階段,各方同意對交易方案、基準日、股份/現金支付比例、股份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數量、募集配套資金的具體方案、資金用途、鎖定期等進一步協商,並在正式簽署的交易協議中作明確的約定。

公告顯示,和諧明芯(義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芯光電」)為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本身並無實際業務,該SPV擬購買LEDVANCE GmbH(一家根據德國法律成立的企業)、LEDVANCE LLC(一家根據美國法律成立的企業)(LEDVANCE GmbH和LEDVANCE LLC以下合稱為「LEDVANCE」) 100%的股權。LEDVANCE主營LED照明相關業務。

木林森針對收購Ledvance 100%股權簽署重大資產重組協議。(圖片來源:Ledvance)

明芯光電的控股股東為義烏和諧明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和諧明芯」),該合夥企業為木林森與珠海和諧卓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和諧浩數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義烏市國有資本運營中心共同出資設立。和諧卓越擔任和諧明芯的執行事務合夥人。

 和諧明芯的認繳出資額及出資比例情況

木林森同日發佈《木林森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含20億元),可以一次性發行或分期發行。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擬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優化公司債務結構、補充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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