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太原市行政事業單位所需LED屏設備公開招標採購招標公告

案件地點: 山西省

案件狀態: 進行中

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受太原市財政局的委託,對太原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所需LED屏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承認並履行招標文件各項規定且符合投標人資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LED屏設備公開招標採購

2、招標內容:第一包:LED屏設備(1套)。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採購需求說明”。

3、招標編號:2012(2011)-21-18-G

4、投標人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內註冊、生產或經銷招標所需貨物,且有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能力的廠家或商家,投標人必須為當地(太原市)企業或當地(太原市)設有三年以上的服務機構,提供證明材料;

(2)有良好信譽和業績,依法納稅,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3)投標人屬於非生產廠家主要投標產品(LED屏、信號採集卡、接收卡、發送卡)應提供生產廠家代理證明或授權委託書。

5、發售招標文件截止時間:2012年7月3日—2012年7月25日

北京時間8:00-11:00,15:00-17:00,公休節假日除外。

6、招標文件售價:300元/份,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概不退還。我中心不辦理郵購業務。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

7、投標時間:2012年8月1日上午8:30—9:00

8、投標截止時間暨開標時間: 2012年8月1日上午9:00 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

9、投標地點及開標地點: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

10、按照財政部《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有關規定,本招標文件涉及的所有採購內容除特別標注為“進口產品”外,均必須採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本招標文件涉及的所有採購內容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11、投標人對採購需求有關事項有疑問的,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5日前將疑問事項以書面形式傳至技術咨詢人員同時,傳真至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

12、招標文件的修改、補充內容將通過太原政府採購網公布,請投標人關注。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次招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瀏覽太原政府採購網,招標人在太原政府採購網上公布的與本次招標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

13、凡投標人的產品達到或優於本次招標設備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參加投標。

14、參加本次投標的供應商應按照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供應商註冊須知》(參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記備案。

15、投標、開標地點: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

16、聯繫單位: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

住址、通訊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號

郵編:030001

電話:0351----3098088 
 
傳真:0351----3035366

招標程序咨詢人:張國霞      0351-3098088

                 宋亦雷      0351-3092919

技術咨詢人: 王  晶      聯繫電話:13593160666

17、信息發布:本次招標文件內容的修改和答覆事項以及評標結果將在網上公布。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網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採購網) 
 
太原市政府採購中心

2012年7月3日
 
來源:中國政府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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