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駐外機構 全新國產太陽能LED燈具

案件地點: 跨省 安曼

案件狀態: 進行中

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公告日:103/10/07




機關代碼 A.3.3
機關名稱 駐外機構
單位名稱 駐約旦代表處
機關地址 No. 18, Iritiria, Um othaina, Amman, Jordan
聯絡人 黃志揚
聯絡電話 (962)65544426分機11
傳真號碼 (962)65544434
電子郵件信箱 cyhuang01@mofa.gov.tw



標案案號 JOR103011
標案名稱 全新國產太陽能LED燈具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 9,07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3/10/07
原公告日 103/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硬體設備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No. 18, Iritiria, Um othaina, Anman, Jordan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3/10/16 17:00
開標時間 103/10/16 17:30
開標地點 No. 18, Iritiria, Um othaina, Amman, Jordan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No. 18, Iritiria, Um othaina, Amman, Jordan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籤約後60個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具太陽能LED燈具製造及維修能力之相關合格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原截標日期為103年10月9日下午17:00,因考量約旦10月4日至7日正逢回教忠孝節連續假期(一般私人郵遞公司可能合併週末例假日,直接放假至 11日),本案又因自國外採購國產產品,投標文件必須郵寄(本處並無電子投開標設備)至國外,可能因而造成不可預料之投標延遲,影響投標者權利。因此延長 等標期7天,修正後截標時間為10月16日下午5時。(截標時間為本處收到投標文件時間,而非國內寄送郵件之郵戳,或約旦郵局、快遞公司收到投標郵件寄達 時間,敬請參考。)
2.得標廠商必須於簽約前提供預付款(契約總價30%)還款保證金。保證金以中華民國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 政匯票、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至招標機關-中華民國駐約旦代表處,抬頭請填寫中華民國外交部。保證金有效期限需與契約期限相同。保證金 將於貨品驗收合格後退還。
3.履約期限修正為決標籤約後60個工作天。
4.所附廠商履約能力相關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請依據所訂3類要求應提供之證明,自行填寫於招標文件之廠商資審查單,以利開標時一併審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駐外機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全新國產太陽能LED燈具 01     103/09/26 第01次傳輸公告內容
全新國產太陽能LED燈具 01 01   103/10/03 第01次傳輸公告內容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註: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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