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指出2012年4月起LED燈具須符合產品燈具 V1.1規範以合乎「能源之星」標準。

經由能源之星標準合格的燈具需同時須通過三種燈具規範,分別為住宅燈具規範,SSL燈具規範,V1.1規範的燈具。

但是基於 LED固態照明(SSL)產品的能源之星標準的變化在短期內造成了混亂,因此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建立統一的能源之星合格燈具列表,並計劃每月更新兩次。這份名單將統一V4.2住宅燈具(RLF)規範、SSL V1.3燈具規格,以符合V1.1燈具規範下的燈具產品。

綜合能源之星合格的燈具清單可依據光源技術,色溫,發光效率等特點排序列表。並可在環保署燈具網站下載。

環保署計劃至2012年4月1日更新產品合格清單。在該日期之後,所有製造商的燈具必須符合V1.1所規範燈具產品。舊規格如V4.2住宅燈具(RLF)規範、SSL V1.3燈具規格也於2011年9月中旬停止。

正如報導,美國環保局在2010年2月完成V1.0燈具規範草案,將燈具分為指定方向光源和非指定方向光源的分類,並增加符合條件方法,並於2011年10月1日生效。

隨後,美國環保局在5月宣布,新規範的生效日期將被推遲到2012年4月。該機構指出,測試過程可能需要多達 9個月,燈具製造商將需要額外的時間使產品符合新規範。

在7月,美國環保局發布V1.1燈具規範,包含一些變動,旨在簡化資格審查程序。環保署在能源之星照明合作夥伴的信中總結燈具 V1.1的變化,環保局以新名單公佈提醒燈具製造商,需在2012年4月符合產品燈具 V1.1規範以合乎「能源之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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