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光日亞專利戰 - 美陪審團:日亞化2基礎專利無效

(編譯 / LEDinside Carina)

兩大LED封裝廠日亞化與億光間的專利戰纏訟許久,其專利訴訟也一路從日本打到德國與美國,且毫無停戰跡象。美國密西根州聯邦陪審團於美國時間4月22日指出,聯邦陪審團一致認為日亞化擁有的兩項LED專利無效,分別是美國專利號第5,998,925號專利(下稱「925」號專利)與美國專利號第 7,531,960號專利(下稱「960」號專利)。

陪審團分別以專利不具進步性、專利不具可實施性等理由,決定日亞化所主張之權利項全部無效。(相關閱讀:白光LED專利爭議 億光大勝日亞化),陪審團進一步指出,雖然日亞化在「925」號專利與「960」號專利上明顯無效,但在 「925」號專利上,億光並未提出「據以實施要件(enablement)【註】」證明日亞化在此項專利無效。不過陪審團也有提到,在「960」號專利方面,億光確實有成功提出資料,證明該專利屬日亞化無效。

 

▲美國專利號: 7,531,960專利

 

美國專利號:5,998,925 專利



億光於2012年4月提起對日亞化「925」號專利與「960」號專利無效審判之請求。其中,「925」號專利為LED基礎材料專利(Indium, gallium, aluminum nitride; garnet containing rare earth oxide)而「960」號專利為白光LED相關專利(Light emitting device with blue light LED and phosphor components)。

而過去曾在工研院電光所服務,對於億光與日亞化專利戰觀察已久的威爾立國際智權顧問公司總經理余昱辰表示,日亞化的「925」號與「960」號專利屬於門神級的專利,過去因為這兩項專利使得台灣LED廠商進入北美市場吃足不少苦頭。儘管現階段聯邦陪審團的觀點認為,日亞化與億光雙方有爭議的六個權利項屬顯而易知的無效,但一般而言法官在最後判決時,大多情況下都會採取陪審團的決議。若億光在此戰役中勝出,將會取得一個相當好的市場機會。

此消息發布後,億光與日亞化律師及雙方代表對此並無發表任何回應。但是LEDinside認為,儘管該判決的結果對於億光有利,日亞化仍有可能繼續上訴,因此該場專利戰尚未完全結束。但如果億光在此場北美的專利戰役中勝出,也意味著日亞化在北美的專利壁壘並非大家原本公認的牢不可破,對於亞洲LED廠商而言可謂是一大利多。






備註:據以實施要件(enablement)

此一要件,要求專利權人需要揭露相關資訊之程度,必須達到使該技術領域相關之人,不需要再耗費過多的試驗可據以實施該專利權之申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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