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慧財產局專利覆審委認定:Veeco公司無基座式反應器專利無效

中國智慧財產局專利覆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利覆審委」)於1月23日作出審查決定書,認定美國維易科精密儀器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簡稱「Veeco美國」)的第ZL 01822507.1號、名稱為"利用化學汽相沈積在晶片上生長磊晶層的無基座式反應器"的發明專利的全部權利要求因不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而無效。

 
該被宣告無效的專利為去年Veeco美國在美國紐約東區法院起訴中微的晶片承載盤供應商專利侵權的涉案美國專利(US 6,506,252、US 6,726,769)的中國同族專利。
 
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微」)在剛開始研發自己的MOCVD產品技術時就已充分分析過此專利,中微發現該專利技術從上個世紀60年代以來就被大量前置專利公開,因而應屬無效專利。中微對該涉案專利的中國、韓國和美國同族專利均已提交了無效宣告請求。
 
「我非常高興地看到,專利覆審委基於我方提交的強有力的證據認定Veeco美國的專利無效。」中微資深副總裁、營運長兼MOCVD產品事業部總經理杜志游博士說:「我們有信心美國專利商標局和韓國智慧財產局的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也能得出同樣的結論。」
 
杜志游博士補充道:「一個可執行的專利權必須滿足專利法的要求。我們不能容忍Veeco美國試圖以明顯無效的專利來行使智慧財產權,通過起訴中微的晶片承載盤供應商達到限制競爭的商業目的。」
 
另一進展是,2018年1月12日,依據中國法律,中國海關基於中微的第CN 202492576號專利(以下簡稱「中微專利」)採取了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暫時扣押了Veeco Asia公司進口至中國的兩台涉嫌侵犯中微專利的EPIK700型號的MOCVD設備。針對此涉嫌侵權設備,中微正考慮採取後續法律行動,包括可能向中國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在此之前,去年12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意了中微針對Veeco上海公司的禁令申請,禁止其進口、製造、向任何第三方販賣或要約販賣侵犯中微專利的任何化學氣相沈積裝置和用於該等裝置的晶片承載盤。
 
中微董事長兼執行長尹志堯博士說:「中微不能容忍任何侵犯中微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我們將嚴厲打擊侵犯中微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全力保護我們的智慧財產權投資。當然,我們更願意集中精力在創新產品的研發和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上,而不是浪費時間和資源在法律訴訟上。」
 
尹志堯博士總結道:「中國LED產業不應當因Veeco美國、晶片承載盤供應商和中微之間的專利訴訟而受干擾和受損。因此,中微願意達成一個有利於三方的解決方案。」
 
(資訊來源:美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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