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LED業於美被控侵權案,團結和解節省億元律師費

據悉,多家台灣科技業者在2008年2月於美被控侵犯LED專利一案中,已有多家LED業者選擇和解。台灣經濟部工業局表示,經濟部與工研院成立的項目小組,協助多家LED業者採取聯合資源分享模式,與原告進行和解,估計省下7成的律師費,未來將複製此模式協助其他產業。

光磊、光寶、億光及今台電子等,2008年2月在美遭哥倫比亞大學退休教授蘿特希爾得(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控告侵犯LED專利,向美國貿易調查委員會(ITC)提出337調查,相關台廠在工業局及工研院光電半導體產業協會成立的項目小組協助,委託專業法律事務所進行侵權訴訟與和解條件協議,多數廠商以和解節省金錢與時間成本。這項337調查案,共有使用LED專利上中下游台灣、外業者共34家被告。而台灣億光、晶電等LED業者多數選擇和解,較特別的是,有部份LED業者聯合起來,共同委託律師、共用資源及證據,並共同分攤律師費,估計最多節省70%的律師費。光電半導體產業協會表示,在美國打訴訟,找一流的事務所,至少要準備5百萬美元律師費,透過聯合模式,跟廠商單打獨鬥相比,可節省50%到70%律師費。在和解金方面,若以侵權產品營收的2%到3%估計,每家業者付出和解金,大約在數十萬到數百萬元台幣左右,相較於動輒上億元的訴訟費用,促使台廠多選擇和解。

台灣LED產業鏈完整,2000年起產量為全球第1名、產值全世界第2名。2007年全球LED產值為66.78億美元,台灣LED產值達16.83億美元,約占全球25.2%,也因此易成為專利權人提訟的標的。台灣工業局估計,2010年台灣LED產值將可達新台幣28.59億美元,潛力驚人,目前正輔導聯兆及威力盟進行研發投入、擴廠及設備購置,促進投資額約2.25億元。

台灣工研院表示,ITC調查要求被告在40天做出回應,專案小組為凝聚廠商共識,委託美國專業律師評估防衛與和解等方案的風險及成本,以解決問題。透過中立性質的協會匯整,業者提供的資料、律師搜集的證據可交流共用,律師費可以分攤,未來將複製此模式到其他產業,解決專利訴訟問題。

據瞭解,中國大陸也有不少廠商挨告,中國大陸政府決定提升到國家層級,做為後續因應,而且有準備打到底的決心,與台灣由業界處理的模式不同,後續發展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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