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以操縱LCD面板價格 要求重罰友達10億美元

法院文件顯示,美國司法部11日晚間要求聯邦法院判處台灣友達光電10億美元罰款,理由為操縱液晶顯示器(LCD)面板價格。

文件顯示,美國政府也要求法院判處友達前總經理陳炫彬和前副總經理熊暉10年徒刑,並處以100萬美元罰款。美國地方法院法官伊兒斯頓(Susan Illston)訂本月20日宣布對友達光電的判決。美國司法部先前控告多家亞洲液晶面板製造商,在1999年到2006年間操縱LCD面板價格,全球第4大LCD製造商友達是被告之一,也是該案唯一未認罪的廠商。

美國檢察官指控,涉嫌的廠商主管在豪華旅館會面逾60次,商議操縱價格,使美國經濟損失數十億美元。

美國政府在法院文件說:「友達光電及其主管與主要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製造商共謀,以有系統的方法操縱價格。共謀持續5年。」友達11日在另一份文件中說,該公司的罰款不應超過2.85億美元,「政府要求的罰款可能危及友達的生存」。


另一方面,友達美國存託憑證在美國時間12日早盤仍上漲約3.04%。

RSS RSS     print 列印         announcements 線上投稿        
【免責聲明】
1、「LEDinside」包含的內容和資訊是根據公開資料分析和演釋,該公開資料,屬可靠之來源搜集,但這些分析和資訊並未經獨立核實。本網站有權但無此義務,改善或更正在本網站的任何部分之錯誤或疏失。
2、任何在「LEDinside」上出現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資料、資訊、研究報告、產品價格等),力求但不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均只作為參考,您須對您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如有錯漏,請以各公司官方網站公佈為準。
【版權聲明】
「LEDinside」所刊原創內容之著作權屬於「LEDinside」網站所有,未經本站之同意或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轉載、散佈、引用、變更、播送或出版該內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違反本站著作權之行為。